标题:最美家庭奖励方案
一、奖励目的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表彰最美家庭,推广家庭教育,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奖励标准
1.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之间关爱和谐,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2. 家庭教育:家长关心、教育、引导、培养未成年人,使其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3. 家长教育:家长关心、关注孩子的成长,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4. 亲子互动:家长与孩子之间进行良好的互动,关心、陪伴孩子成长,给孩子创造快乐、和谐的家庭氛围。
5. 社会责任:家庭成员关心社会、关注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符合以上标准的家庭,经核实无误后,由当地教育部门推荐,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最美家庭称号,并颁发奖金、奖品。
三、奖励办法
1.最美家庭称号:授予在家庭和睦、家庭教育、家长教育、亲子互动、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
2. 奖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四等奖500元,五等奖200元。
3. 奖品:价值500元的家庭用品或等值礼品。
4. 最美家庭评选:采取家庭自荐、学校推荐、社区推荐、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
5. 评选结果:由当地教育部门定期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励安排
1.最美家庭奖励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主要用于奖励在家庭和睦、家庭教育、家长教育、亲子互动、社会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
2. 获奖家庭的奖励金、奖品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发放。
3. 最美家庭奖励活动期间,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宣传、组织、监督。
五、奖励管理
1.最美家庭奖励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 最美家庭奖励活动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侵害家庭利益。
3. 最美家庭奖励活动期间,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受理投诉、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