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工作方案模板
一、督察目的
督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任务具有重要作用。本方案旨在规范督察工作,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廉洁政治提供坚强保障。
二、督察对象
本方案所称督察对象包括:
1. 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2. 本单位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3. 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4. 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5. 其他需要督察的对象。
三、督察内容
督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党的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2.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3. 纪律执行情况;
4. 工作推进情况;
5. 问题整改情况。
四、督察方法
督察采用以下方法:
1.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采取查阅文件、实地查看、询问知情人员、听取意见、下沉调研等方式进行;
3. 建立督察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4. 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督察整改报告。
五、督察流程
督察工作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1. 督察准备:明确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等;
2. 督察实施:开展督察工作,收集整理督察资料;
3. 督察报告:撰写督察报告,提出督察意见;
4. 督察整改:被督察单位或个人按照督察意见进行整改;
5. 督察验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形成督察结果。
六、督察结果处理
督察结果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属于一般问题的,由被督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责令整改;
2.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属于严重的,由上级党组织对被督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3.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属于重大的,由上级党组织和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4. 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属于特别严重的,由上级党组织和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七、督察责任追究
对督察工作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督察宣传
督察工作应加强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设置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督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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