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危房鉴定方案模板
1.摘要
本方案旨在为我国建筑行业提供一个科学的工程危房鉴定方案,以减少因危房问题带来的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本方案从工程危房定义、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及结果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为我国危房鉴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 工程危房定义
工程危房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1)使用年限已超过设计年限两届以上且未进行过较大修整的;
(2)结构稳定性严重受损,出现较大承重构件裂缝、松动、变形等现象的;
(3)存在年代久远、材料陈旧、设备落后等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
(4)存在建筑年代久远、使用功能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
(5)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3. 鉴定依据
3.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2 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标准
3.3 房屋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4. 鉴定程序
4.1 前期准备
(1)房屋调查:对房屋周边环境、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进行实地勘察;
(2)资料收集:收集房屋的历史记录、建设手续、修缮记录等资料;
(3)相关人员培训:对参与鉴定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4.2 实地勘察
(1)查看房屋外观及结构;
(2)进入房屋内部检查各房间、通道、楼梯等;
(3)查看房屋设备设施;
4.3 检测鉴定
(1)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测,包括承重构件裂缝、松动、变形等;
(2)对房屋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包括电气、给排水、消防等;
(3)对房屋使用安全进行评估,包括防火、防雷、隔震等;
4.4 结果分析
对检测鉴定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房屋的安全状况制定相应的鉴定结论;
4.5 出具鉴定报告
根据检测鉴定结果,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5. 结果判定
5.1 工程危房
(1)房屋使用年限已超过设计年限两届以上且未进行过较大修整的;
(2)结构稳定性严重受损,出现较大承重构件裂缝、松动、变形等现象的;
(3)存在年代久远、材料陈旧、设备落后等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
(4)存在建筑年代久远、使用功能低下、存在安全隐患的;
(5)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5.2 一般房屋
(1)使用年限未超过设计年限,结构安全性良好,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的;
(2)结构稳定性良好,无较大承重构件裂缝、松动、变形等现象的;
(3)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无较大问题;
(4)使用年限虽未超过设计年限,但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维修的。
6. 附录
本方案所附录为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标准、房屋设备设施检测鉴定标准及房屋使用安全评估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