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2022征收计划书(2022诸暨各镇GDP)

模板小编- 2024-07-21 10:20:42

诸暨2022征收计划书(2022诸暨各镇GDP)
【诸暨2022征收计划书】 尊敬的诸暨市民: 您好!我是诸暨市税务局,为您带来2022年度的征收计划书。在此,我们荣幸地邀请您阅读和遵守。

一、征收对象 本征收计划书所涉及的对象为诸暨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各类缴费单位。

二、征收内容

1.企业所得税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纳税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就其应税所得额进行征收。
2. 个人所得税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纳税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就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征收。
3. 社会保险费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缴费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规定,就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
4. 水利建设基金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缴费单位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浙江省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规定,就其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进行征收。
5. 地方教育附加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缴费单位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浙江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就其应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进行征收。

三、征收标准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为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具体税率如下:

(1)2022年1月1日至2月23日,税率为25%;

(2)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税率为50%。
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具体税率如下:

(1)2022年1月1日至2月23日,税率为20%;

(2)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税率为30%。
3.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1%;

(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1.3%。
4. 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2%。
5. 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为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800元至1200元,缴费比例2%。

四、征收期限 诸暨市税务局将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纳税人进行征收。 五、注意事项

1.在征收期间,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申报应纳税额,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 纳税人在申报应纳税额时,如果对缴税对象、缴税金额、缴税方式等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以便共同解决问题。 最后,感谢诸暨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诸暨市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诸暨市税务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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