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编号:<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婚姻状况>
生育状况:<生育状况>
审核意见:<审核意见>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
发证日期:<发证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人口政策,稳定一个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为了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护公民的生育权利,根据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对<姓名>进行了审核。
具体审核情况:
- 符合晚育条件,允许晚育2年,即<出生日期>至<出生日期>之间
- 符合晚育条件,允许晚育1年,即<出生日期>至<出生日期>之间
- 符合晚育条件,允许晚育<序号>年,即<出生日期>至<出生日期>之间
根据审核结果,<姓名>符合晚育条件,允许晚育<序号>年,即<出生日期>至<出生日期>之间。
注意事项:
1.本证明书自<发证日期>起生效,<姓名>应妥善保管,<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可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2. 如<姓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审批机关>申请复核。
特别提示:
1.请<姓名>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充分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遵守晚育、晚育、少生、优生的要求。
2. 如有不实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将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