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计划生育责任书
11882024-04-24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了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员工生育观念,确保员工及其家庭幸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现将我司计划生育工作内容作如下规定:
一、计划生育政策
提倡员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人口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晚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育年龄:女不得早于22周岁,男不得早于25周岁。
少生标准:晚育、晚育、少生,即晚婚、晚育、少生。
优生标准: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二、计划生育奖励
根据员工人口政策执行情况,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标准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标准的员工,按每个孩子30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加强员工计划生育教育,提高员工生育观念,确保员工及其家庭幸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倡员工优生优育,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人口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计划生育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范员工计划生育工作,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标准的员工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建立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做好计划生育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员工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
五、结语
企业计划生育责任书深圳:
为了加强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员工生育观念,确保员工及其家庭幸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现将我司计划生育工作内容作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