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员工奖励方案模板
一、员工陪护政策
1. 陪护员工政策:为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和关心,提高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联系,制定本陪护员工政策。
2.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 陪护员工条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三个月的员工。
4. 陪护员工奖励:
二、奖励标准
1. 连续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天,每天给予员工500元现金奖励,并报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
2. 连续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7天,每天给予员工1000元现金奖励,并报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
3. 连续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5天,每天给予员工1500元现金奖励,并报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
4. 连续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每天给予员工2000元现金奖励,并报销实际产生的交通费。
5. 累计请假天数不超过90天,员工可享受一次性2000元现金奖励。
三、奖励发放
1. 员工请事假时,应在请假前向部门经理提交《请假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核通过后,员工可享受相应的奖励。
2. 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天时,奖金在请假后次月发放;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7天时,奖金在请假后次月15日内发放;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15天时,奖金在请假后次月30日内发放;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时,奖金在请假后次月30日前发放;请假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时,奖金在请假后次月30日前发放。
3. 一次性请假天数不超过90天时,奖金与累计请假天数相同,一次性发放。
四、奖励管理
1. 员工需提交《请假申请表》给部门经理,部门经理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放奖励。
2. 发放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请假天数或不符合条件的员工,则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奖励发放后,员工需将原始请假申请及奖励领取凭证保存备查。
五、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及时更新发布。
2.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