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公司注册方案模板
一、公司注册登记
1.公司名称:
集美公司名称:
1
集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
2
有限责任公司
3. 经营范围:
3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等
4. 公司注册地:
4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5. 注册资本:
5
1000万元人民币
6. 实缴资本:
6
1000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
7
2023年2月18日
8. 营业期限:
8
2023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
9. 法定代表人:
9
张三
10. 监事会主席:
10
李四
1
1.经营范围:
11
许可经营项目:
- 企业登记代理
- 企业财务代理
- 企业税务代理
- 知识产权保护
- 市场营销策划
- 人力资源服务
二、公司经营所得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税率:
12
25%
2. 应纳税所得额:
13
企业经营所得
3. 企业所得税税基:
14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
4.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5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从贷款、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权投资、证券交易等活动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5.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 企业所得税法:
-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取得的收入。
- 第六条第
(六)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从贷款、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权投资、证券交易等活动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三、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1.公司名称查询:
13
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公司名称是否已被注册
2. 准备材料:
14
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验资报告
(6)章程
(7)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8)注册资本
(9)公司经营范围
3. 申请材料准备:
15
准备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
1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当场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5. 公司注册登记:
17
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6. 公司注册号:
18
领取公司注册登记证
7. 银行开户:
19
在公司注册登记后30日内,到银行办理公司银行开户手续
四、公司经营所得税收政策
1.公司所得税税率:
20
25%
2. 应纳税所得额:
21
企业经营所得
3.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2
(1)企业所得税法:
-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取得的收入。
- 第六条第
(六)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从贷款、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权投资、证券交易等活动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七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持有股权而获得的利润分配收入,包括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票、基金份额、债券、期货、股权、忍权等资产形式的收益。
- 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从贷款、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产权投资、证券交易等活动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五、公司经营所得税收政策汇总
-
-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www.77788810.com/shXeoxoqYU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