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苗接种计划书
<序号>1序号> 计划目的
上海疫苗接种计划书的制定旨在加强上海市全民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上海市人民群众免疫水平和抗击新冠疫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序号>2序号> 疫苗接种对象
本疫苗接种计划书所涉及的人群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暂住人员和游客,包括但不限于:
1. 18岁及以上的居民;
2. 2岁至59岁之间的儿童;
3.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4. 患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哮喘等)的人群;
5. 免疫力低下的人群;
6. 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女性。
<序号>3序号> 疫苗接种时间和方式
疫苗接种工作将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持续至2023年4月30日结束,共100天。疫苗接种方式分为两种:
1. 社区疫苗接种:在上海市内的各个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立临时疫苗接种点,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居民和游客只需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
2. 重点单位疫苗接种:针对学校、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深入单位进行疫苗接种,保障单位内人员的疫苗接种需求。
<序号>4序号> 疫苗接种内容
本次疫苗接种工作主要涉及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疫苗代码为COVID-19 Vaccine),该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对新冠病毒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
<序号>5序号> 接种禁忌症
以下人群不适合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1. 接种疫苗当天,孕妇及准备怀孕的女性;
2.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3. 患有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哮喘等)的人群;
4. 免疫力低下的人群;
5. 处于疾病急性期、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人群。
<序号>6序号> 接种注意事项
1. 疫苗接种前,请务必咨询医生,确保没有严重的过敏反应;
2. 疫苗接种后,请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戴口罩等,防止感染新冠病毒;
3. 疫苗接种后,48小时内不要接种其他疫苗;
4. 疫苗接种后,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以免感染新冠病毒;
5. 疫苗接种后,如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请及时就医。
结语
上海疫苗接种计划书是上海市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制定的重要措施,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工作,共同为上海市的疫情防控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