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年度招生方案
一、前言
为了更好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区年度招生方案。
二、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3. 具有正式户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1.本次招生专业为初中起点至高中起点各个专业,共计20个班。
2. 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1)普通类A专业:计划招生100人。
(2)普通类B专业:计划招生80人。
(3)普通类C专业:计划招生60人。
3. 各专业具体计划招生人数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招生前公布。
四、招生办法
1.实行计算机远程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
2. 报名程序:
(1)学生家长登录我校官网或下载我校官方APP,进入“招生信息”模块,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
(2)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
3. 报名要求:
(1)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报名时,请如实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
(3)学生家长报名时,需提供学生本人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 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进行提示和指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进行取消报名资格。
5. 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请根据学校通知按时足额缴纳报名费用。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学生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录取程序:
(1)学校将于6月30日公布录取结果,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通知。
(2)学校将于7月1日进行新生报到,并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生政策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
2. 我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政策及计划的权利。
3. 招生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更好地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区年度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