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青瓷项目计划书范文(龙泉青瓷产业园二期项目)
10642024-08-03
为了加强我国作品的登记管理,保障作者的著作权,规范作品的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作品登记方案。
本作品登记方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作者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剧本、音乐、舞蹈、美术、摄影、设计等作品。
作品登记实行网上登记与纸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作者在完成作品创作后,可自行选择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
(www.ccpl.org.cn)进行在线登记。
1.作品登记应真实、准确、完整。作者应按照作品性质,完整地填写作品相关信息,并确保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2. 每位作者仅有一次机会进行作品登记。登记过程中,作者应积极配合,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作品登记信息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并对登记信息进行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登记知识产权,不得利用登记信息从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本作品登记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如遇机构或人员变动,本方案将及时进行修订。对于违反本方案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予以查处。
本作品登记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品登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