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活动奖励方案模板
一、奖励目的
为了表彰和鼓励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奖励范围
本奖励方案适用于本机关全体在编民警,包括已退休、调离、辞职的民警。
三、奖励标准
1. 个人奖励
(1)一等功:对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功绩或者有其他特殊贡献的民警,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
(2)二等功:对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功绩或者有其他特殊贡献的民警,给予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
(3)三等功:对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功绩或者有其他特殊贡献的民警,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2. 集体奖励
对在执行任务中,成绩突出,取得重大功绩或者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集体,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
四、奖励程序
1. 个人奖励的申请和审核
(1)民警个人奖励的申请由各科室提出,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奖励委员会审批。
(2)集体奖励的申请由各科室提出,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奖励委员会审批。
2. 奖励的发放
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的发放,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五、奖励管理
1. 奖励经费
奖励经费列入本机关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2. 奖励审批
奖励审批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操作。
六、其他事项
1. 本奖励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奖励方案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 奖励工作中,如遇到问题,由奖励委员会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