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干部培训计划书
一、培训目的
为了提高卫健委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工作的水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培训计划。
二、培训对象
卫生健康系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
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人员;
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团体中,从事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人员;
3. 卫生健康系统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人员;
4. 其他在卫生健康系统中工作,需要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 卫生健康政策法规;
2. 卫生健康综合管理;
3. 卫生健康业务知识;
4.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能业务;
5. 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
6.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结合实际工作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分散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结合实际工作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费用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
七、培训评估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八、组织实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过程和结果。
九、其他
本培训计划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于培训开始前15个工作日通知学员。
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干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