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项检查计划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院的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医疗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医院专项检查计划。
二、时间
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三、检查范围
医院整体检查、临床诊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废物管理、病案管理、服务质量等。
四、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家评审、整改落实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1. 医院整体检查:检查医院组织管理、设备设施、医疗技术、医疗安全等方面。
2. 临床诊疗质量:检查医生出诊、诊疗活动、医疗文书、医疗质量等。
3. 医疗废物管理: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等。
4. 病案管理:检查医院病案管理质量、病案记录完整性等。
5. 服务质量:检查医院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
六、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医院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重大问题,医院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七、实施责任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医院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主要负责人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监督评估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评估。上级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院反馈,并督促医院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九、附则
本医院专项检查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