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7号线拆迁计划书
一、项目背景
地铁7号线工程是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路起于宝山区的美兰湖,终点至浦东新区的滴水湖,全长约43公里,途径宝山、静安、黄浦、浦东等四个区,是上海市未来发展的重点地区。为了推进地铁7号线的顺利建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就地铁7号线拆迁相关事宜进行计划。
二、拆迁计划
1. 拆迁范围
地铁7号线拆迁范围涉及宝山区、静安区、黄浦区、浦东新区等4个区域,具体范围如下:
(1)宝山区:宝山区友谊路以北,沪太路以南,通太路以东,杨砖高速以西的区域,包括友谊路以北、沪太路以南、通太路以东、杨砖高速以西的区域。
(2)静安区:静安区万荣路以北,新闸路以南,江宁路以东,共和新路以西的区域,包括万荣路以北、新闸路以南、江宁路以东、共和新路以西的区域。
(3)黄浦区:黄浦区丽园路以北,黄浦区西藏南路以南,黄浦区中山南路以东,黄浦区福佑路以西的区域,包括丽园路以北、黄浦区西藏南路以南、中山南路以东、福佑路以西的区域。
(4)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杨高路以北,浦东新区东明路以南,浦东新区滴水湖以东,浦东新区绕城高速以北的区域,包括杨高路以北、东明路以南、滴水湖以东、绕城高速以北的区域。
2. 拆迁期限
地铁7号线拆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共计12个月。
3. 拆迁政策
(1)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
宝山区:按照宝山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80%。
静安区:按照静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80%。
黄浦区:按照黄浦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80%。
浦东新区:按照浦东新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80%。
(2)被拆迁房屋的腾空期限
宝山区:按照宝山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的腾空期限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
静安区:按照静安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的腾空期限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
黄浦区:按照黄浦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的腾空期限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
浦东新区:按照浦东新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拆迁房屋的腾空期限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
4. 拆迁实施
(1)拆迁实施单位
由上海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地铁7号线拆迁工作的实施。
(2)拆迁协调小组
由上海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宝山区政府、静安区政府、黄浦区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组成拆迁协调小组,负责协调拆迁相关事宜。
(3)拆迁进度报告
拆迁实施单位应定期向拆迁协调小组报告拆迁工作的进度,包括拆迁政策执行情况、拆迁进度等。
三、拆迁补偿
1. 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为市场评估价的80%。
2. 拆迁补偿资金来源
拆迁补偿资金来源为上海市政府拆迁补偿资金,用于支付地铁7号线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补偿。
3. 拆迁补偿进度
拆迁补偿进度按年度进行安排,每季度更新一次。
四、其他事项
1. 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知情权
拆迁实施前,拆迁实施单位应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向被拆迁人充分告知拆迁政策、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方案等。
2. 拆迁政策调整
上海市政府对拆迁政策有调整时,拆迁实施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审核拆迁补偿方案。
3. 拆迁补偿纠纷处理
拆迁补偿纠纷由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拆迁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
地铁7号线拆迁计划书
一、项目背景
地铁7号线工程是上海市政府批准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线路起于宝山区的美兰湖,终点至浦东新区的滴水湖,全长约43公里,途径宝山、静安、黄浦、浦东等四个区,是上海市未来发展的重点地区。为了推进地铁7号线的顺利建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就地铁7号线拆迁相关事宜进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