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计划下达书
一、执行期限
本税收计划下达书的执行期限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
二、纳税义务
1.纳税人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个月应纳税款缴至当地税务机关。
2.纳税人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当季度应纳税款缴至当地税务机关。
三、纳税方式
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税款。
四、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纳税咨询
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当地税务机关的纳税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按照本税收计划的规定缴纳税款。
2.如未按时缴纳税款,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税收计划如有修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