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计划书
10082023-10-13
举证计划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而向法院申请出具的一种证据材料。在诉讼中,举证计划书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
举证计划书的目的是通过证据的展示和分析,使法官对事实的认知更加清晰、准确,从而公正地判断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举证计划书适用于因下列情形而产生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准备充分的证据,以便在举证过程中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当事人可以亲自到法院参加庭审,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律师应当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辩护,并出庭参加庭审。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举证计划书和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应在收到举证计划书后五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告知其应诉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因参加庭审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举证计划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效力及于本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