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采购计划书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升市政采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市政采购法》和《市政采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采购计划书。本采购计划书旨在为市政采购活动提供指导,规范采购流程,保障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
1. 采购项目:市政景观照明设施
2. 采购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的照明设施,以及景观亮化工程等。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采购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能力,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采购内容。
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发生。
3.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无拖欠工资、供应商欠款等情况。
4.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采购项目的相关经验和业绩。
5. 投标人应具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详细报价方案,包括设备、材料、施工、安装、维护等费用。
五、招标程序
1. 预审阶段: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预审环节。
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申请书、投标报价方案、施工图、技术规格等。
3. 投标文件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因素包括报价、技术方案、施工能力、质量保证等。
4. 投标结果公布: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合同谈判: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就合同条款等事宜进行谈判,达成合同。
6.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
六、采购文件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采购计划书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同时发送邮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采购文件购买申请”。
3.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XX元整(不含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再退还。
七、其他事项
1. 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对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进行调整。
2. 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项目的交付标准和验收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照要求完成采购项目。
3. 采购人应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恶意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