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分类计划书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对不同类型的环境进行分类,以便更好地保护环境和提高环保意识。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分类管理已纳入国民经济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制定本环境分类计划书。
二、环境分类目的
1. 明确各类环境的性质和影响,提高对环境的认识;
2. 规范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3.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4. 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氛围。
三、环境分类方法
1. 根据环境要素进行分类:按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等进行分类;
2. 根据环境功能进行分类:分为保护性、准保护性和污染性三类;
3. 根据环境要素所处范围进行分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州、盟)和县(市、区)四级。
四、环境分类标准
1. 保护性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要素;
2. 准保护性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内部结构与功能的相对稳定、减少环境要素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要素;
3. 污染性环境: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使环境要素严重污染、导致动植物灭绝等环境要素。
五、环境分类管理体系
1. 设立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环境分类管理工作;
2. 设立省级环境保护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分类管理工作;
3. 设立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分类管理工作;
4. 设立县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分类管理工作。
六、环境分类实施进度
1. 2020年12月前,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环境分类方案的制定;
2.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推进环境分类工作的实施;
3. 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对本地区环境分类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七、环境分类预期效果
1. 提高全社会对环境的认识,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氛围;
2. 合理分配环境资源,确保环境安全;
3. 加强环境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
4. 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