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意外险保险计划书
一、简介
建工意外险保险计划是为建筑行业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和管理方定制的保险计划,旨在为施工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意外保险保障,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本保险计划由保险公司提供,具有保险金额高、保险期限长、保险责任全面等优点。
二、保险责任
1. 意外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施工方或管理人员)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2. 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医疗费用或者残废保险金。
3. 疾病或疾病状态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疾病状态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医疗费用或者残废保险金。
4. 意外事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医疗费用或者残废保险金。
5. 盗抢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人物或财产因遭受盗窃导致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盗抢险。
6. 诉讼费用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诉讼导致的费用支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诉讼费用。
三、保险金额
本保险计划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具体保险金额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
四、保险期限
本保险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投保方式
本保险计划可由施工方或管理人员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
六、特别条款
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年龄、性别等信息。
2. 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保险费的缴纳。
3.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
4. 保险合同期满后,被保险人应续保或重新投保。
5. 保险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续保通知,被保险人应按照通知内容进行续保。
6. 本保险计划不得转让,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七、索赔流程
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流程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申请后20日内进行审核,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